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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东史郎的南京大屠杀案的审判

1998-12-30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原日军士兵东史郎的战时日记(下称东日记)是证明南京大屠杀的宝贵资料。然而,东日记中提到的杀人凶手、原日军士兵桥本光治声称东日记中描写的1937年12月21日的杀人场面是虚构的,并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该法院同意了他的诉讼。南京大屠杀虚构派妄图利用这一判决从历史中抹掉南京大屠杀事件。

但是,有确凿的根据证明东日记是真实的。我们和东史郎一起在东京高等法院提出上诉,认为东日记和南京大屠杀事件是真实的。这一审判不仅关系到东日记的真实性,同时肩负着一个重要的使命,即能否让南京大屠杀是不可抹杀的历史事实这一认识在日本社会扎下根。

我们辩护团是在一审判决后组建的,我们确信东史郎先生在这场审判中必胜无疑,并为此而奋斗。

一、关于东日记

东史郎先生(以下简称东)1912年生,1937年12月,作为陆军第16师团步兵第20联队第1大队第3中队第3小队第1分队队员,参加了南京攻城战和该市内外扫荡战。桥本光治(以下简称桥本)当时和东同属第3小队第1分队,任分队长,下士军衔。

东1937年8月应召加入第3中队离开日本,到1939年11月乘医疗船回国。这期间他把每天发生的事情都记录下来,同时还收集报纸和中国军队的传单。回国后的1940年至1941年,东清理抄写了绝大部分的日记。战后,东每天忙于经营电影院等工作,东日记则原封不动地深藏在自己的家中,很长时间别人看不到,东自己也没有翻阅。东日记公布于世是应“为了和平之战争展”实行委员会的要求,于1987年在该战争展上展出。同一年,东日记由青木书店以《我的南京步兵队》为题出版发行。另外,同年出版的下里正树著《被隐瞒的联队史》和1989年出版的下里等人编著的《南京事件京都师团有关资料集》(均由青木书店出版)中也选载了东日记。

桥本对东日记提起诉讼的记述部分是描写1937年12月21日发生在南京的事情。东日记中作了如下的记述:

受命整肃南京城,离开郡马(马群)镇。位于中山路上的最高法院是一幢灰色的高大建筑。它大概相当于日本的司法省吧。

法院前歪斜地停放着一辆轮胎已撒了气的小轿车。马路的对面有一个池塘。

不知从什么地方抓来一个中国人。战友们像抓到一条小狗儿样的孩子似的耍弄着他,而西本(化名)提出了一个残忍的方案。

那就是把他装进袋子里,浇上汽车用的汽油点火烧。哭喊着的中国人被装进邮政口袋,袋口扎得紧紧的。他在口袋里乱扑腾,又哭又骂。口袋像足球一样被踢来踢去,像浇蔬菜一样撒上小便。西本从撒了气的汽车里弄来汽油浇到了袋子上,并在袋子上系上一条长绳子以便可以到处拖着走。

有点理智的人都紧皱眉头看着他这种残酷的处理办法。没有同情心的人则觉得好玩儿,在一旁起哄。

西本点着了火。汽油一下子燃烧起来。即刻口袋里发出难以言状的可怕的喊叫声,因袋子里的人使出全身力量挣扎,袋子跳了起来。它自己跳起,自己滚动。

战友中的一些人喜欢这种残忍的玩火游戏,兴致很浓。口袋里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呼叫,像一个火球一样到处乱滚。

抓着口袋上的绳子的西本说:“喂,那么热的话给你冷一冷怎么样?”说完,把两枚手榴弹拴在口袋的绳子上,连同口袋扔进了池塘里。火熄灭了,口袋沉了下去,就在池塘中的水波纹即将消失的时候,手榴弹在水中爆炸了。

水咕嘟蹿了上来,然后又恢复了平静。游戏结束了。

这样的事情在战场上根本不是什么犯罪。我们只是对西本的残忍感到吃惊。

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此类事情就根本不放在脑子里,一路人马哼着小曲继续行进了。

二、从起诉到一审判决

1993年4月,桥本以东日记的这段记述纯属虚构为由,向东京地方法院对东、青木书店和下里正树提起诉讼,要求登报公开赔礼道歉并支付损害赔偿金。1996年4月,东京地方法院认定该段记述为虚构,要求东等被告支付50万日元。

上述法院一审判决否定该段论述真实性的理由如下:

所述桥本的行动虽然残忍至极,但很难设想他会引燃汽油、拉响手榴弹而不惜冒着自身生命危险做出此事,任何人都清楚它是一种伴有上述危险的举动。……

手榴弹爆炸只需四五秒钟,时间很短,上述被说成桥本所为的行动,自己死伤的危险性也很大。

如果说桥本鲁莽地冒着巨大危险并又巧妙地避开它做出了上述举动的话,那么有关冒上述危险的来龙去脉或巧妙避免危险的方法,理应给目击者以深刻印象。但是,声称目击了桥本做出了上述举动并记得在绳子上拴的手榴弹是两枚的东,却无法对上述情况供述具体事实,另外,即使考虑到那是经过50多年时光后的供述,或是作为战地日记,在《东日记》中没有任何证实其细节的具体记载,仍然应该说不自然的。

对这一判决,东等立即提出上诉,现在东京高等法院正在继续审理。

三、东日记是真实的

东日记1937年12月21日的记述是真实的,有很多确凿的根据。

1.当时在南京最高法院前面隔着一条马路有一池塘,这从当时的航空照片和地图可以得到证明。因此,本事件记述的地形和当时实际地形完全一致。

2.现已查明,能装下人大小的邮政口袋,当时中国和日本都曾使用过。

3.我们辩护团对本事件的记述反复进行了模拟实验,结果证明,本事件叙述的行动没有危险。(1)即使在口袋上浇上汽油点燃,口袋也不会破裂,可以扔进池塘。(2)在点燃的口袋的系绳上拴手榴弹的行为,也是可以不必冒被烧伤的危险完成的。(3)在拉响手榴弹的同时可以把口袋丢进池塘,只要有四五秒钟就可以转移到安全地点的。另外,扔入地点和池塘之间有距离,在水中炸开的手榴弹残片不会飞落到地面上,如果考虑到这样一些情况就更加没有危险了,这是显而易见的。

如上所述,从实验结果来看,本事件的记述与客观事实一致,其真实性是明白无误的。

一审判决称,不会做出危及自己生命的举动,不能不说这是完全与事实不符的武断结论。另外,法院以上述武断结论为前提,认为那是一种极特殊的举动,所以即使经过了50年也理应能够作出详细具体的供述。但既然前提是错误的,所以这种认定也是完全站不住脚的。当时,屠杀事件对日军来说是司空见惯的景象,即使清楚地目击了那件事,在过了50多年以后不能详尽地记起其场面也毫不奇怪。这才是一种常识性的判断。而且本事件的记述本身已经非常具体,连这一点一审判决也视而不见。如上所述,一审判决犯了极其严重的错误,这是千真万确的。

东日记是依据从军期间的详细笔记写成的,在战前完成并不准备发表的日记中,故意写进不真实的虚假情况是毫无意义的,这也可以证明东日记的真实性。一审判决对这类情况视而不见,是完全错误的。

四、为了澄清南京大屠杀真相

全面做桥本后盾的是所谓南京大屠杀虚构派、自由主义史观研究会。更准确地说,正是他们在煽动桥本。自由主义史观研究会的代表藤冈信胜,关于东日记提出如下质问。

(1)口袋有没有能装进人那么大呢?邮政口袋有必要做得特别大吗?

(2)装在袋子里的人是跳不起来的。

(3)袋子一旦点燃,按道理会破裂的。

(4)把手榴弹拿到火的附近是危险的。如此等等,他一口咬定东日记是虚构的。但是,这完全是一派胡言乱语。简单反驳如下:

(1)他的话违反了当时确有能装得下人那样大小的邮政口袋的这一事实。

(2)我们的实验也证明,人连同口袋是完全能够跳起来的。

(3)实验结果一再证明,口袋不会破裂。

(4)手榴弹即使在火里也不会爆炸,只有点火才会爆炸。

由此可知,藤冈的文章完全是信口开河。近来,自由主义史观研究会关于日本的战争罪行,歪曲并捏造事实,妄图抹杀历史。在否定东日记这一问题上也清楚地暴露其嘴脸。

他们正拚命要把地方法院的胜诉判决变为南京大屠杀虚构派的武器。如果东就这样败诉的话,他们的企图就会得逞。这一判决对他们来说是否定南京大屠杀的手段。

我们将以历史事实为武器粉碎他们的企图。并且通过东案审判的胜利,使人们对南京大屠杀的正确历史认识在日本社会中扎下根,并为更多的人所认同。

我们确信,只要人们愿意以真实的、不带偏见的目光正视事实,我们必定会在东京高等法院胜诉。

(作者为日本中北龙太郎律师事务所律师)

注:这两篇文章原载安徽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史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本刊略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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